首页 > 装修知道 > 家居生活 > 生活常识 > 房屋质量投诉应该怎么办?

房屋质量投诉应该怎么办?

浏览次数:595|时间:2024-06-16

热门回答

2024-06-20小小miffy
肯定是找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这单位就算专门负责质量问题的,你可以先打电话咨询一下,如果不受理在哪身份证亲自到该局申诉的;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 关于杭州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建委拟订的《杭州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 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二○○八年三月十四日 杭州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暂行办法 (市建委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信访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等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 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在建设 过程中及质量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因施工质量缺陷而产生的投诉处理行为。 二、杭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的综合管 理工作。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管辖范围内房屋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的管理工作。 市、区县(市)、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根据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房 屋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投诉处理工作。质量投诉处理机构(以下简称处理机构)的地 址、联系电话应向社会公布。 三、本办法所称施工质量投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以下简称投诉人) 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依法委托的处理 机构反映在建设过程中或质量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缺陷的 行为。 四、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 五、本办法所称投诉处理,是指处理机构对直接受理或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 办的工程质量投诉,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标准、规定, 按投诉处理程序调查核实,责成责任单位对质量缺陷进行限期修复和对投诉双方发生 的分歧进行调解的行为。

67

2024-06-27倍笨儿9999
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依法委托的处理 机构反映在建设过程中或质量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缺陷的 行为。 四、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缺陷

256

2024-06-08小树旁的小树
肯定是找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这单位就算专门负责质量问题的,你可以先打电话咨询一下,如果不受理在哪身份证亲自到该局申诉的;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 关于杭州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建委拟订的《杭州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 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二○○八年三月十四日 杭州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暂行办法 (市建委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信访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等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 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在建设 过程中及质量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因施工质量缺陷而产生的投诉处理行为。 二、杭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的综合管 理工作。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管辖范围内房屋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的管理工作。 市、区县(市)、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根据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房 屋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投诉处理工作。质量投诉处理机构(以下简称处理机构)的地 址、联系电话应向社会公布。 三、本办法所称施工质量投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以下简称投诉人) 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依法委托的处理 机构反映在建设过程中或质量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缺陷的 行为。 四、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 五、本办法所称投诉处理,是指处理机构对直接受理或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 办的工程质量投诉,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标准、规定, 按投诉处理程序调查核实,责成责任单位对质量缺陷进行限期修复和对投诉双方发生 的分歧进行调解的行为。

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