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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款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浏览次数:435|时间:2024-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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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6静婷雅香
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0〕42号)第五条规定,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及因拆迁重新购置安置住房,均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无论是现金还是实物(房屋),可按有关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和契税减免,对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也予以免征。


 ,在旧城改造过程中;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规定,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 ,按照城市发展规划,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就具体政策而言,属补偿性质的收入,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被征用房屋补偿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批复》 (国税函〔1998〕428号)及《财政部。同时财税〔2010〕42号还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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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2瓶子好多
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0〕42号)第五条规定,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及因拆迁重新购置安置住房,均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无论是现金还是实物(房屋),可按有关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和契税减免,对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也予以免征。


 ,在旧城改造过程中;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规定,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 ,按照城市发展规划,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就具体政策而言,属补偿性质的收入,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被征用房屋补偿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批复》 (国税函〔1998〕428号)及《财政部。同时财税〔2010〕42号还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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