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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浏览次数:1536|时间:2024-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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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0甲壳小咪
依据《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标准的通告》(滕政通字[2010]20  号)规定,申购我市2010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应为滕州市城镇低收入家庭,无自有产权住房,申请人构成婚姻家庭,夫妻双方具有滕州市城市非农业常住户口,目前我市暂不向未婚人员、离异及丧偶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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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0听雨蘑菇
(1)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  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2)需要贷款的,由购买人凭登记后的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买卖)合同,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在登记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
(3)买卖双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到建设项目  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房地权属证件。其中,购买本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由该单位统一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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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0和斯蒂芬is
肯定很便宜,比商品房便宜多了,但是限制条件也很多!下面是滕州去年的申请对象以及条件!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依据《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标准的通告》(滕政通字[2010]20  号)规定,申购我市2010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应为滕州市城镇低收入家庭,无自有产权住房,申请人构成婚姻家庭,夫妻双方具有滕州市城市非农业常住户口,目前我市暂不向未婚人员、离异及丧偶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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