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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6-25上班好远
你好,流程如下:
申办主体:新建工程的建设单位(或个人)
申办条件: 符合《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内规定,应审核的建设工程
申请材料: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原件1份
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1份
消防设计文件原件1份
办理机构:夏津公安消防大队
办理地址:夏津县经济开发区 邮编253200
办理电话:0534-3318110
办理时间:周1至周五 上午8:30-下午17:30(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办理程序:1、申请:由申请人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领取或从山东消防办事大厅网站下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填写,加盖公章,连同其他材料一同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2、受理:消防业务受理工作人员对建设单位(个人)送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受理并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受理凭证》;
3、审核:消防审核人员对总平面布置进行现场勘察,并对送审的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提出意见;
4、决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审核意见,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出具书面审核意见。但依法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审核时间内。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三章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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