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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吗?

浏览次数:2957|时间:2024-06-22

最新回答

2024-06-22小韵子39
继承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公民所有的房屋可以作为遗产,法律对于继承人继承农村房屋无限制,故农村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实践中,继承人需持有有权继承的相关证明到房屋主管部门变更登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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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2温馨玫瑰
法律明文规定,宅基地属本村村民所有,你已成为城市户口,就不该有宅基地,以后你老人不在世了,此宅基你可以拥有,但是无法办理《土地证》等有关手续。现在成为城市户口,什么保障也没有,国家也不管,宅基地原则上还要交回。如果是农村户口,国家比较重视,还享受很多保障,所以尽量别转为好,根据当前户口改革情况,以后可能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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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2vincent'sir
农村宅基地的本质是村集体为本村户籍村民所提供的边坡荒地建房,以供居住。
  宅基地具有一定限制的继承权,如果继承人是本村户籍的村民,在国家和集体允许的面积范围内,可以继承宅基地。如果继承人是非本村户籍、或非农村户籍、或本村户籍但自有宅基地面积已满足居住需求(达到法定面积的),是不具有宅基地继承权的。
  宅基地上的农村房屋,是允许继承的。但继承人如非本村户籍居民、或已有满足居住条件本村居民,仅仅只拥有房屋的使用权,可以维修保持房屋的居住条件。但不允许该房屋继承人改建、扩建、推倒重建。此房屋如因任何原因倒塌,则继承人失去了该处房屋的所有权,同时也不再具有在该地块上修建房屋的权利。该处宅基地地块归属村集体所有。
  打个简单的比方,基于以上法律原则规定:老王及他的大哥,同样具有父母的继承权,如果还有老王的父母还有其他子女,也同样具有同等的继承权,可以继承这个房子。老王本人在本村户籍,如继承后自身的房屋面积未达到法定的面积,是允许向乡、镇国土部门及村集体申请新的宅基地,修建新的房屋。但老王的大哥,只拥有房屋的使用权(不完全的所有权),不允许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推倒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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