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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合肥市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浏览次数:1419|时间:2024-06-16

最新回答

2024-06-16ysatispaco
你好,合肥市公积金贷款条件如下: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规定比例;
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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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6华晨1234
你好,
  2016年合肥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及流程:
  1、申贷人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六个月以上。
  2、申贷人所购商品房的开发商必须与建行蜀山支行、工行城建支行、农行绿都支行、徽行长江路支行、交行省营业部、中行省营业部等银行有公积金按揭业务签约(协议)。
  3、申贷人在本市常住,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誉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
  4、首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应不低于房价的20%;第二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应不低于房价的2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5、组合贷款中涉及商业贷款的,其首付、贷款次数、利率等相关规定由贷款承办银行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6、申贷人夫妻双方无未偿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7、申贷人需为房屋买受人且所占产权比例不得少于50%(含)。
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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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6内涵帝在此
1、借款人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满365天,并自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2、不良贷款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  3、不是第三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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