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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6-07悠闲小猫
1、职工及配偶在我市无自住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一次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2、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应在房屋租赁中期内提出,最迟不超过租赁行为后一年内,并且只能用于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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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6-07挑剔宝宝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据我了解保山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2、本人及配偶在保山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3、并从未申请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从未因购建住房和偿还住房贷款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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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6-07曼丽nilei
1、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要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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