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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是怎样的?

浏览次数:1531|时间: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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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4happyzhang123
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需要支付房租的。
  四、用于家庭自有住房的其他住房消费的。
  五、离休、退休的。
  六、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七、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八、与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符合规定情形的。
  九、本市城镇户籍职工工作调出本市或异地就业,不具备转移条件的。
  十、纳入住房公积金托管户管理的职工未重新就业的。
  十一、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十二、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三、职工本人或者配偶、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查封、冻结的;
  二、以赠与、继承等方法无偿取得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三、不在《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措施》(兰住管【2015】2号)规定范围之内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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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4爱美食小雅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职工提供要件材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中心财务科办理支付。
  二、公积金提取到账时间:
  公积金提取到账的时间为办理完手续后3-5个工作日转到个人账户。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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