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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楼露台使用权的问题有谁了解吗解决?

浏览次数:2799|时间:2024-05-31

最新回答

2024-05-31歪歪悠爱福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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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31ERICA漠漠
一个8层的商品房,开发商承诺对顶层露台顶层住户拥有个人使用权,但还没有加入补充协议,以后要增加个补充协议,但协议只针对顶层住户。也就是说顶楼的使用权只要住那层楼的都可以使用。不是你个人的私人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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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31一森有你
“买房赠送露台”成为时下售房广告中某些开发商的单方承诺。买东赠西这本是商业的一种让利促销的手段和方式,无可厚非,问题是开发商有权赠送露台吗?就此有必要做一点探究。具有独家露台退层式结构的楼房以前在城市中为数不少,但旧时整栋楼房为独家产权,露台应否计入建筑面积及产权归属未出现过矛盾。后来这种结构的新建楼房以单元套房裁割为单一的分体产权,于是问题就出来了。初时,开发商将露台按敞开式阳台即按一半建筑面积出售,后来建设部《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规定露台(规范用语应为晒台)不属于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依据这个规定,开发商不允许将露台作为整套房屋有效建筑面积出售,因此,国家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也将露台标画在整体产权的红线外,只作为屋顶标画在下层的产权证上。从权属的角度上看,露台仅是下层的“顶”而不是上层的“台”。这种情况就造成了“独家所用露台”所有权上的一个法律盲点。独家所用仅是上层购房户一种“顺势就坡”的使用,而并非是具有法律意义上所有权范畴内的独占排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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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31dp786639854
属于全体业主,是公共财产。理论上是公家的,实际上是最上层楼的,你想啊,如果下雨漏水,谁会管你,还不是自己掏钱堵漏顶楼露台的注意事项:1、露台不计面积,也自然没有产权;2、顶楼数公共使用面积,开发商无权赠送;3、顶楼业主只能有部分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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